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诚信意识,营造优良学风,维护公平的教育考试体系。研究生工作部于5月31日下午在研究生教学楼302会议室召开研究生诚信考试教育会。

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李伟,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尚永吉、研究生思政科李艳秋及研究生总会全体部长级以上干部参会。
首先,尚永吉老师向同学们申明诚信考试的重要性和考试作弊的危害,随后,李艳秋老师向同学们宣读了《刑法》中关于作弊的条目:
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: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最后,李伟老师要求,全体研究生要坚守底线,远离作弊,遵纪守法,诚信考试,做诚实守信的研究生。

撰稿:绿野杂志社-谢焱平
摄影:媒体传播中心-赵琦